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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是'十五五'时期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任务。本文以'十五五'规划纲要为基本遵循,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系统研究了'两个毫不动摇'视角下'十五五'时期国企民企共生互补、协同赋能的机制与路径。研究表明,国企民企共生互补的内在逻辑根植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两者的关系形态经历了从'补充论'到'共同发展论'再到'协同赋能论'的理论演进。在机制层面,国企民企通过产业链协同、创新链协同、资本链协同和供应链协同,形成了多层次、多维度的共生互补格局。在路径层面,应以打造赋能型链长、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完善法治保障体系等为抓手,推动国企民企从'物理共生'向'化学融合'升级。本文基于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等权威部门发布的2021—2025年完整数据和2025—2026年最新数据,对'十四五'时期国企民企发展成就进行系统总结,对'十五五'时期的协同路径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十五五规划;两个毫不动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共生互补;协同赋能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是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要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纲要)都明确强调,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2026年5月20日,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一周年之际,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民营经济发展专题会议,总结法律施行以来的成效,38项配套制度清单任务已完成,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之间的关系格局深刻影响着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十四五'时期,我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235万亿元增长到387万亿元,年均增长10.5%,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突破95万亿元;同期民营经济组织达到1.85亿户,民营企业突破5800万户,比'十三五'末增长超40%。国企民企在规模实力上实现了'双跨越',为'十五五'时期深化协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在实践中,国企民企之间仍存在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要素获取不平等、产业链协同不够深入等问题,需要在'十五五'时期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本文以'十五五'规划纲要为基本遵循,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系统研究'两个毫不动摇'视角下'十五五'时期国企民企共生互补、协同赋能的机制与路径。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在理论层面,构建了'共生互补—协同赋能'的国企民企关系分析框架,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所有制关系的理论认识;在实践层面,为'十五五'时期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系统的路径参考和政策建议。
'两个毫不动摇'的理论根基深植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本原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揭示了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生产关系中的决定性作用,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特征。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形成了关于所有制问题的系统理论认识。
从'补充论'到'共同发展论'再到'协同赋能论',党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党的十五大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党的十八大以来进一步强调'两个毫不动摇'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大政方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这一表述从'共同发展'上升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体现了对所有制关系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所有制问题的理论创新,核心在于突破了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思维,确立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辩证关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不是相互排斥、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承担着战略安全、公共服务、创新引领等职能;民营企业则更加灵活高效,在市场竞争性领域、新兴业态、就业吸纳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两者各有所长、优势互补,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完整生态。
'十五五'规划纲要从多个维度对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作出了系统制度设计。在国有经济方面,纲要第十八章提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在民营经济方面,纲要提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机制','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在促进共同发展方面,纲要提出要'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在法治保障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于2025年5月20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法律明确规定了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平等对待、公平竞争的原则,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截至2026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围绕法律明确的平等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监管、标准制定等重点领域,已完成配套制度清单任务38项。2026年6月23日,全国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要求'突出战略使命,聚焦主责主业',强调国资国企改革要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协同推进。
从历史演进的视角看,国企民企关系经历了三个阶段的范式转换。第一阶段是'补充论'阶段(1978—1997年),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被定位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较小、作用有限。第二阶段是'共同发展论'阶段(1997—2022年),党的十五大确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企民企从'补充'关系发展为'共同发展'关系,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持续提升、作用日益凸显。第三阶段是'协同赋能论'阶段(2022年至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国企民企关系从'共同发展'向'协同赋能'深化。
'协同赋能论'的核心要义在于:国企和民企不是零和博弈的关系,而是通过优势互补、相互赋能实现'1+1>2'的协同效应。国有企业拥有资本实力雄厚、技术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控制力强等优势,可以通过资本赋能、技术赋能、渠道赋能、品牌赋能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拥有机制灵活、市场敏锐度高、创新活力强等优势,可以通过效率赋能、创新激励、市场开拓等方式促进国有企业提升活力和效率。两者在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供应链上的深度融合,可以形成更加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经济生态。
'十四五'时期,我国国有经济整体实力实现历史性跨越。据国务院国资委2026年1月发布的数据,截至2025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突破95万亿元,'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速达6.9%,利润总额从'十三五'末的1.9万亿元增长到2.6万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升至6.7%。2025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5万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1万亿元,上交税费2.5万亿元,研发投入达1.1万亿元。
从全国国有经济整体看,据财政部发布的各年度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数据,2021年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755543.6亿元,同比增长18.5%;2022年营业总收入825967.4亿元,同比增长8.3%,利润总额43148.2亿元;2023年营业总收入857306.1亿元,同比增长3.6%,利润总额46332.8亿元,同比增长7.4%;2024年营业总收入847225.8亿元,同比增长1.3%,利润总额43504.6亿元,同比增长0.4%;2025年营业总收入848886.5亿元,同比有所下降,利润总额40380.5亿元。进入2026年,国有经济运行呈现企稳回升态势,1至5月国有企业利润总额17258.0亿元,同比增长3.5%,资产负债率65.5%。
在产业布局方面,中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累计投资超过10万亿元,占总投资比重从2020年的20%左右提升至2025年的4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营收规模连续三年实现'每年1万亿元'的增长。中央企业在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在载人航天、深海探测、高速铁路、特高压输电、5G通信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技成果。
'十四五'时期,我国民营经济在规模和质量上实现了'双提升'。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截至2025年5月,全国实有民营经济组织1.85亿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76%,同比增长2.3%。其中,民营企业突破5800万户,同比增长5.2%,比'十三五'末增长超40%。民营经济销售收入占全国比重由2020年的约50%提升至2025年的约60%,民营经济在税收贡献、就业吸纳、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作用持续增强。
在科技创新领域,民营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占比持续提升。DeepSeek、宇树科技、中科宇航等一批民营企业在人工智能、机器人、商业航天等前沿领域展现出强大的创新活力。在世界超级摩托车锦标赛等国际赛事中,中国民营企业也崭露头角。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在发明专利授权量、研发投入等方面增速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法治保障方面,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从法律层面确立了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平等对待、公平竞争的原则。法律施行一年来,38项配套制度清单任务已完成,在平等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监管、标准制定等重点领域形成了一揽子制度成果。2026年5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法律施行一周年的成效,强调将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各地在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在产业链协同方面,福建省漳州市构建了'国资国企搭台聚势能+民营企业唱戏揽胜景'的协同发展体系,聚焦资源共享延伸产业链、优势互补提升价值链、需求对接畅通供应链,全面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在资本赋能方面,山东省泰安市通过国企'输血'与民企'造血'相结合的方式,以资本赋能助力民营企业实现从战略投入期到规模化盈利期的跨越。德诺森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国资战略投入后,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371万元,同比增长69.84%,实现利润123万元,同比增长159%。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国有企业通过引入民营资本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机制转换和效率提升。2026年1月,华菱线缆以现金及发行定向可转债方式并购安徽三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构建'线缆+连接器'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实现了国企民企跨界联手强链延链。在模式创新方面,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创新打造'国企赋能民企、产业链协同共赢'模式,通过靶向破题、模式创新、风控护航,有效破解了企业发展痛点,激活了市场主体活力。
产业链协同是国企民企共生互补最基础、最广泛的实现形式。在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国有企业通常处于产业链的上游和关键环节,在能源资源、基础原材料、重大装备、基础设施等领域具有主导地位;民营企业则广泛分布于产业链的中下游和配套环节,在零部件制造、终端产品生产、服务提供等方面具有灵活高效的优势。两者在产业链上的分工协作,形成了'龙头企业+配套企业'的共生生态。
在产业链上游,国有企业通过提供稳定可靠的能源、原材料和基础产品供给,为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了基础保障。中央企业在石油、煤炭、电力、通信等基础领域的稳定供给,有效降低了民营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经营风险。在产业链中游,国有企业通过开放供应链、共享产能等方式,带动中小民营企业融入产业链分工体系。在产业链下游,国有企业通过采购民营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市场空间和发展机会。据国务院国资委数据,中央企业每年采购总额中,来自民营企业的占比超过50%,有效带动了产业链上下游民营企业的共同发展。
'十五五'时期,应进一步健全产业链协同机制。要支持中央企业通过'链长制'等方式,发挥在产业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要建立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促进国企民企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供需匹配。要完善产业链利益分配机制,确保产业链各环节的企业都能获得合理收益,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生态。
创新链协同是国企民企共生互补的高级形态。国有企业拥有雄厚的研发资源、丰富的应用场景和完善的成果转化体系,在基础研究、共性技术攻关、重大装备研制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民营企业则具有机制灵活、决策高效、市场导向强等优势,在应用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快速迭代等方面表现突出。两者在创新链上的协同,可以实现'国家队'的体系化优势和'民企军'的灵活性优势的有机结合。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郝大鹏、付敏杰在《新征程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协同创新之路》一文中指出,近年来DeepSeek等民营企业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突破和国有企业在'两弹一星'、探空探月、中国高铁、国产大飞机等领域的成就,充分证明了国企民企在创新链上各具优势、相互补充。国有企业更适合承担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的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民营企业更适合开展面向市场的应用创新和快速迭代。两者在创新链上的有效衔接,可以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化'的全链条创新体系。
在创新链协同的具体路径上,一是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十五五'规划纲要已对此作出明确部署。二是要推动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包括实验设备、测试平台、数据资源等。三是要建立国企民企联合研发机制,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协同攻关。四是要完善创新成果的收益分享和转化机制,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积极性。
资本链协同是国企民企共生互补的重要纽带。国有资本具有规模大、期限长、成本低等特点,是典型的'耐心资本'和'战略资本';民营资本具有灵活性强、决策快、风险偏好高等特点。两者在资本层面的结合,可以通过股权融合、基金合作、债权融资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
在股权融合方面,国有企业通过引入民营资本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在保持国有资本控制力的同时,引入民营资本的市场化经营理念和灵活高效的决策机制。民营企业通过引入国有资本战略投资,可以获得资金支持、信用背书和产业资源,提升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山东省泰安市通过国有资本战略投入助力德诺森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案例,生动诠释了资本赋能民营企业的作用。
在基金合作方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领域。中国诚通集团管理的8只基金总规模超7100亿元,其中70%以上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共带动社会资本超过1万亿元,形成了国有资本引导、社会资本跟进的资本协同格局。
供应链协同是国企民企共生互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作为大型采购方,其供应链管理政策和采购行为对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具有重要影响。'十五五'时期,应进一步健全国企民企供应链协同机制,推动供应链的透明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
在供应链协同方面,国有企业要完善供应链管理体系,建立公开透明的供应商准入和评价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公平参与竞争的机会。要推广供应链金融服务,通过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等方式,帮助供应链上的中小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题。要建立供应链风险共担机制,在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况下,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应对风险。
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国有企业要发挥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优势,搭建供应链协同平台,带动中小民营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化供应链平台,可以实现订单管理、库存管理、物流配送、质量追溯等全流程的数字化协同,提升供应链整体效率。
从国际比较的视角看,不同国家在处理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关系上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模式,为我国'十五五'时期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北欧国家的'混合经济'模式强调国有经济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的保障作用,同时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竞争性领域的市场活力;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通过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实现国有股权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在资本市场上平等竞争、相互融合;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注重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同一制度框架下平等经营。
这些国际经验表明,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关系不是'谁进谁退'的零和博弈,而是可以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其共性经验包括:一是建立清晰的国有经济功能边界,将国有资本集中在战略性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为民营经济释放发展空间;二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三是完善法治保障体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四是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促进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产业链、创新链上的协同合作。
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十五五'时期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应更加注重制度的精细设计和机制的科学构建。要合理界定国有经济的功能边界,推动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适度退出,向战略性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集中,为民营经济释放更大的发展空间。要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各项产业政策、监管政策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要建立更加有效的国企民企沟通协调机制,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见。
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为国企民企协同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和可能。在数字经济时代,平台经济、数据要素、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兴起,正在深刻重塑企业的组织方式和竞争格局,也为国企民企的协同创新提供了新的契机。
在工业互联网领域,中央企业建设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中小民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重要支撑。国家电网的'能源互联网'平台、中国宝武的'宝武工业互联网'平台、航天科工的'航天云网'平台等,通过开放平台能力和数据资源,帮助大量中小民营企业实现了生产过程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在人工智能领域,中央企业深化拓展'AI+'行动,推动人工智能与各行业的深度融合,为民营企业在智能质检、预测性维护、工艺优化等应用场景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市场需求。
在数据要素领域,国有企业拥有海量的工业数据、能源数据、交通数据、通信数据等,民营企业则在消费数据、社交数据、位置数据等方面具有优势。两者在数据层面的开放共享和协同利用,可以释放巨大的数据要素价值。'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这为国企民企在数据要素领域的协同合作提供了制度基础。
在平台经济发展方面,国有企业可以发挥在基础设施领域的优势,建设开放共享的产业互联网平台,为民营企业的创新创业提供平台支撑。民营企业则可以发挥在应用创新、用户体验、商业模式等方面的优势,在国有平台基础上开发多样化的应用和服务,形成'平台+应用'的协同生态。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领域国企民企的协同发展对于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中小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在金融领域,国有大型银行和民营中小银行各有定位、各具优势,两者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应形成差异化、互补性的金融服务体系。
在信贷融资方面,国有大型银行在服务大型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具有资金规模和成本优势;民营中小银行在服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领域具有信息优势和灵活优势。两者应加强在银团贷款、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等领域的合作,形成覆盖不同类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在资本市场方面,国有控股的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等金融基础设施为所有企业提供了公平的融资平台,民营企业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等板块上市融资的渠道持续拓宽。
在科创金融方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设立科创投资基金、创业引导基金等方式,与民营风险投资机构形成协同,共同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中国诚通、中国国新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管理的基金群中,相当比例投向具有发展潜力的民营科创企业,形成了国有资本引导、社会资本跟进的科创投融资格局。
在普惠金融方面,国有大型银行通过金融科技赋能,不断提升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可得性。同时,国有银行与民营金融科技公司在风控建模、场景获客、智能客服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共同推动普惠金融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这种'国有金融机构+民营科技公司'的协同模式,既发挥了国有银行的资金和品牌优势,又利用了民营科技公司的技术和创新优势。
国企民企协同发展不仅需要制度机制的保障,还需要文化生态的支撑。从文化层面看,国企文化和民企文化各有特色:国有企业注重规范管理、程序合规、风险控制,形成了严谨稳健的组织文化;民营企业注重灵活应变、效率优先、结果导向,形成了敢闯敢试的创新文化。两种文化各有所长,不应相互排斥,而应在协同发展中相互借鉴、相互融合。
在构建协同发展的文化生态方面,一是要加强国企民企之间的人才交流。通过干部挂职、人才互派、联合培训等方式,促进国企民企之间的人才流动和文化交融。二是要推动国企民企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协同合作,在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公益慈善等领域形成合力,共同树立负责任的'中国企业'形象。三是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既尊重国有企业规范管理的文化传统,也保护民营企业敢闯敢试的创新精神。四是要加强舆论引导,客观公正地宣传国企民企协同发展的成就和经验,消除社会上存在的'国进民退'或'民进国退'等非此即彼的错误认知,形成'国民共进'的良好社会共识。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学者宋冬林、孙尚斌提出'打造赋能型链长,实现国企民企高质量协同发展'的理念,为'十五五'时期国企民企协同赋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引。赋能型链长是指国有企业在产业链中不仅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更要通过技术赋能、资本赋能、市场赋能、管理赋能等方式,帮助产业链上下游的民营企业提升能力、拓展市场、降低风险。
在技术赋能方面,链长企业要向产业链中小企业开放技术资源,包括专利技术、实验平台、检测认证、技术标准等,帮助中小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在资本赋能方面,链长企业要通过供应链金融、产业投资基金、应收账款融资等方式,为产业链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在市场赋能方面,链长企业要通过开放采购市场、共享销售渠道、联合开拓国际市场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拓展市场空间。在管理赋能方面,链长企业要通过管理咨询、人才培训、信息化建设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促进国企民企资本层面深度融合的重要途径。'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即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
在混改模式上,可以采取国有资本引入民营资本、民营资本引入国有资本、国企民企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等多种方式。在混改领域上,应重点在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保持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在混改效果上,要注重'混资本'与'改机制'的有机结合,通过引入民营资本推动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市场化经营水平。华菱线缆并购三竹科技的案例表明,国企民企通过资本层面的融合,可以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在产业链关键环节形成更强的竞争力。
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的重要前提。'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机制','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已完成38项配套制度清单任务,在平等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监管、标准制定等重点领域形成了一揽子制度成果。
在市场准入方面,要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和破除各类隐性准入壁垒,确保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业同等的权利。在要素获取方面,要保障民营企业在土地、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获取上的平等地位,消除要素获取方面的歧视性待遇。在公平执法方面,要规范涉企执法行为,避免选择性执法和歧视性执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在账款清偿方面,要建立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清偿长效机制,确保国有企业及时足额支付民营企业的应付款项。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十五五'时期,应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深入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的法治保障体系。
首先,要深入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各项制度安排。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投融资支持、科技创新、权益保护等方面,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法律实施的监督评估机制,定期评估法律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其次,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财产权和经营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积极性。完善涉企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再次,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覆盖国企民企的统一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金融信贷等领域的广泛应用,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最后,要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健全企业破产制度,畅通市场主体退出通道。完善企业注销便利化措施,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依法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展望'十五五'时期,随着'两个毫不动摇'的深入贯彻和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地见效,国企民企协同发展将呈现更加广阔的前景。
在产业协同层面,预计到'十五五'末,国企民企在产业链上的分工协作将更加紧密。中央企业的'链长'带动作用将进一步增强,通过技术赋能、资本赋能、市场赋能等方式,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融入产业链分工体系。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国企民企将形成更加紧密的创新联合体,共同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整体竞争力提升。
在资本融合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将持续深化,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融合发展将更加深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基金投资等方式引导带动的社会资本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国有资本的'杠杆效应'将更加显著。在资本市场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民营上市公司将形成更加良性的竞争合作关系。
在制度保障层面,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深入实施和配套制度的不断完善,国企民企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将更加成熟定型。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将得到有效清除,要素获取不平等问题将得到根本改善。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的改革深化,也将为民营经济释放更大的发展空间。
在创新协同层面,国企民企在创新链上的分工协作将更加高效。国有企业在前沿技术研发、重大装备研制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将持续增强,民营企业在应用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灵活优势将得到更好发挥。两者在创新链上的有效衔接,将形成更加完整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化'创新链条。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以期为'十五五'时期促进国企民企共生互补、协同赋能提供参考:
第一,建立国企民企协同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建议在国务院层面建立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国资监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的政策协同。制定出台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的专项指导意见,明确协同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国企民企协同发展成效的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协同发展效果。
第二,大力推广赋能型链长模式。支持中央企业在重点产业链推行赋能型链长模式,通过技术赋能、资本赋能、市场赋能、管理赋能等方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民营企业共同发展。总结推广漳州'三链'协同、昭化'国企赋能民企'等地方典型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协同发展模式。建立国企民企协同发展的典型案例库,加强经验交流和推广。
第三,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提质扩面。在竞争性领域持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实现融合发展。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保障各类股东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提升混改企业的活力和效率。
第四,持续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清理和破除各类隐性准入壁垒。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完善涉企收费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机制,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第五,强化法治保障和预期引导。深入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加快配套制度建设,确保法律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加强产权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经营权。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及时回应企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六,构建国企民企协同创新的制度框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创新链上实现优势互补。建立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开放创新资源的制度机制,促进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完善创新成果的收益分享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
本文以'十五五'规划纲要为基本遵循,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为理论基础,以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等权威部门发布的2021—2025年完整数据和2025—2026年最新数据为实证支撑,系统研究了'两个毫不动摇'视角下'十五五'时期国企民企共生互补、协同赋能的机制与路径。
在理论层面,本文梳理了国企民企关系从'补充论'到'共同发展论'再到'协同赋能论'的理论演进,构建了'共生互补—协同赋能'的国企民企关系分析框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而是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国企民企的协同发展,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在实践层面,本文系统总结了'十四五'时期国企民企发展的成就。国有经济整体实力实现历史性跨越,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突破95万亿元;民营经济规模和质量实现'双提升',民营经济组织达1.85亿户,民营企业突破5800万户。两者在规模实力上实现了'双跨越',在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供应链上的协同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在机制层面,本文从产业链协同、创新链协同、资本链协同和供应链协同四个维度,系统分析了国企民企共生互补的内在机制。四种机制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国企民企多层次、多维度的共生互补格局。
在路径层面,本文提出了打造赋能型链长、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完善法治保障体系等协同赋能的路径设计。这些路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十五五'时期国企民企协同赋能的完整行动框架。
在政策层面,本文提出了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推广赋能型链长模式、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强化法治保障、构建协同创新制度框架等六项政策建议。
需要指出的是,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十五五'时期只是这一长期进程中的一个关键阶段。在具体实践中,还需要根据经济发展阶段、产业变革趋势和市场环境变化,对协同发展机制和路径进行动态调整和持续优化。未来研究可以从以下方向进一步深化:一是加强对国企民企协同发展效果的定量评估研究;二是深化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国企民企协同发展差异化策略的研究;三是加强对国企民企协同发展与全球经济格局演变互动关系的研究。
站在'十五五'开局之年的历史节点上,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国企民企共生互补、协同赋能,对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路径优化,国企民企必将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形成更加紧密的协同发展格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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