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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

作者:新华国研经济学研究院 浏览: 发表时间:2026-04-30 00:00:00

摘要:本文深度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系统分析政策出台背景、核心内容和实施影响。《意见》作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纲领性文件,首次明确新就业群体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从思想政治引领、权益保障、关爱服务到社会融入的全方位政策框架。本文从政策背景、主要内容、创新突破、实施效果及挑战对策等多维度进行深入分析,旨在为政策研究者和相关从业者提供全面理解该政策的参考,推动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服务管理、政策解读、社会融入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新就业形态蓬勃兴起,新就业群体规模不断扩大。根据2025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覆盖生产生活各领域各层次。这一群体主要包括网约配送员约1200万人、快递员约320万人、网约车司机700余万人、长途货运司机1400余万人,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新就业群体的快速发展在激发经济活力、缓解就业压力、缩小收入差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这一群体也面临着权益保障不足、社会保障缺失、职业发展受限等诸多问题。2025年全国总工会调研显示,仅有23.9%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7%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遭遇交通事故、职业伤害等情况时,他们往往只能自行承担医疗费用和误工损失。

在此背景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51029日发布《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并于2026426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这一《意见》的出台,对于解决新就业群体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社会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目的与方法

本文旨在全面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深入分析政策背景、核心内容和实施影响,为政策研究者和相关从业者提供系统理解该政策的参考。研究采用政策文本分析法,结合统计数据和实证资料,从多维度对《意见》进行深入剖析,评估政策创新点和实施效果,并提出未来展望。

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一是政策文本分析,系统梳理《意见》的主要内容和政策框架;二是数据分析,基于2025年国家统计局最新就业数据和新就业群体统计信息,分析新就业群体发展现状;三是比较研究,将《意见》与以往相关政策进行对比,分析政策创新点;四是案例研究,结合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和新就业群体反馈,评估政策实施效果。

二、《意见》出台的政策背景分析

(一)新就业群体发展现状与特征

新就业群体是伴随平台经济发展形成的灵活就业人员总称,近年来规模迅速扩大。根据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据预测,2025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将突破1亿人。从'十四五'时期统计数据来看,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过2亿人,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约占一半,成为我国就业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就业群体主要分为四类:配送服务类(如外卖骑手、快递员、同城货运司机等)、出行服务类(如网约车司机、代驾人员等)、数字内容创作类(如网络主播、短视频创作者、自媒体运营者等)和专业技术自由职业者(如远程程序员、在线教育讲师、自由设计师等)。2025年新就业形态招聘职位数与求职人数实现'双增',招聘职位数同比增长15.1%,其中基于位置的职位数同比大增28.9%

新就业群体具有六个显著特点:一是来源渠道广,群体构成多元化,既有农村转移劳动力,也有高校毕业生,还有传统行业的转岗人员;二是就业方式活,大多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劳动关系难以直接界定,主要靠线上接单,工作弹性比较大;三是入职限制少,没有过多硬性的专业技能和学历要求;四是年轻人员多,主要为80后、90后人群,据相关平台统计,网约车司机平均年龄在38岁左右,网约配送员大多在20多岁;五是劳动强度高,新就业群体常年穿行在路上,工作在''端,'四季无休、三餐不定',普遍比较辛苦,一线快递员日均投递200件以上,网约车司机月均工作27.5天,货车司机每天开车10小时以上的约占一半;六是流动变化快,平均工作周期不超过2年,经常跨平台、跨行业、跨地域工作和生活,有的还身兼数职、交叉从业。

从地域分布看,新就业形态呈现分化特征。位置型需求集中在一线和新一线城市,云端型需求加速向三四线城市下沉。能力要求与薪酬水平也呈现差异化特征:位置型新就业形态学历和经验门槛极低,88.7%的岗位不限学历、95.7%不限经验,且超八成职位平均招聘月薪在8001-15000元之间;云端型新就业形态门槛相对更高,但高收入潜力凸显,尤其是在线医疗岗位,超3成职位平均月薪在15000元以上,互联网医生平均招聘月薪更是突破2万元。

(二)新就业群体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新就业群体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劳动关系模糊化导致权益保障困难。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传统劳动关系逐渐模糊,劳动关系认定困难。全国人大代表李丰在调研中发现,外卖和快递行业主要存在外包和众包两种用工模式,劳动者与平台之间往往只签订不规范的协议,甚至没有书面合同,这使得他们在权益受损时难以维权。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顾慧萍指出,由于平台用工结构复杂,导致实际用人单位识别难,法律关系认定难,劳动者维权难。

其次,社会保障覆盖不足。数据显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面临社保参保率低、保障水平低等问题。2025年全国总工会调研显示,仅有23.9%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7%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天津的95后彭惠表示,由于长期久坐和不规律作息,她的身体出现了一些不适,但对于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她坦言'费用有点高',希望能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标准,保险的类型更加多样,个人能按按需缴纳。武汉大学副教授赵青指出,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的核心难点在于劳动关系难认定、缴费负担偏重、制度衔接不顺,以及持续参保动力不足。

第三,劳动收入不稳定且算法规则不透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收入往往与工作量、工作时间等因素密切相关,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南京的90后网约车司机刘力远表示,因为收入基本和在线时长挂钩,司机想多挣点钱,就只能延长跑车时间,有的司机一天跑十几个小时,对身体的伤害很大。他希望能完善网约车司机的保障,减轻司机的负担,另一方面,希望能进一步规范平台对订单的抽成规则。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的调查显示,51.0%的受访者期待确立基本劳动基准,立法明确报酬、休息休假等。

第四,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反映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全国人大代表、湖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汪勇用'四季无休、三餐不定、两腿不停'形容快递员的工作状态。上海市普陀区饿了么外卖员纵波表示,有时订单太多,他需要在送餐APP上申请小休,每次能休息10多分钟。当连续工作超过4小时,平台会发送语音提示,提示他已处于疲劳状态,需要休息一下。

第五,职业发展受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渴望打破职业'天花板',获得更多技能培训和晋升机会。虽然近年来各地开展了多种培训项目,如深圳的'龙工夜校'累计开设AI、直播电商等课程,覆盖职工超2万人次,帮助近四分之一学员实现副业增收;'圆梦计划'等培训聚焦AI、智能制造等领域,2025年培训超8000人。但整体来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发展通道仍不畅通,缺乏系统性的职业培训和晋升机制。

最后,社会融入困难。新就业群体在城市中往往处于边缘地位,缺乏社会认同和城市归属感。虽然一些城市如深圳通过选树表彰'十大最美骑手''十佳网络主播'等活动,营造关爱氛围;'暖蜂驿站'2852个增长到2946个,提供充电、饮水、休息等服务;华南首个全行业'骑手之家'还创新增设了女骑手哺乳区。但整体来看,新就业群体在城市融入方面仍面临诸多障碍,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更多关注和支持。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解读

(一)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

《意见》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注重综合施策,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做好凝聚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新就业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新就业群体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社会基础。

《意见》提出了明确的阶段性目标,分为两个阶段:到2027年,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有效协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就业群体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劳动用工逐步规范,从业环境显著改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再过35年,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思想政治引领更加有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从业环境更加友好,合法权益保障更加充分,职业认可度显著提升,新就业群体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这一目标设定体现了政策的渐进性和可操作性,既考虑了短期内的重点任务,又规划了中长期的发展方向。从时间节点上看,第一阶段目标设定在2027年,与'十四五'规划收官时间相衔接;第二阶段目标设定在2030-2032年,与'十五五'规划中期相呼应,体现了政策与国家发展战略的协调统一。

(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意见》将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放在突出位置,强调要加强新就业群体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增进新就业群体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式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这些教育内容旨在引导新就业群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二是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意见》提出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探索适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学习教育方式。考虑到新就业群体工作流动性大、时间碎片化的特点,传统的集中学习方式难以适应,因此需要创新学习形式,如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开展微党课、微视频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现场教学等。

三是丰富文化生活。《意见》提出要丰富新就业群体文化生活,通过组织文化体育活动、建设文化阵地等方式,满足新就业群体精神文化需求,增强群体凝聚力和归属感。

四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意见》强调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这一要求体现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务实导向,只有切实解决新就业群体面临的实际困难,才能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意见》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作为核心内容,提出了系统性的权益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依法规范用工管理。《意见》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推广使用适应行业特点、紧贴新就业群体需求的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参考文本,根据用工事实等依法合理确定权利义务。规范和加强新就业群体入职管理,严格执行培训上岗制度。发挥企业总部作用,压实合作企业、加盟企业及网点站点等责任,加强对新就业群体不文明从业行为的规制约束。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新就业群体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

其次,强化合法权益保障。《意见》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根据工作任务、劳动强度等合理确定新就业群体劳动报酬,及时足额支付。保障新就业群体休息权益,加强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保护。畅通企业内部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纠纷处理机制,公平合理处置投诉申诉,保护各方正当权益。建立健全涉新就业群体权益重要事项常态化协商恳谈机制,协商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新就业群体公开。依法依规查处不合理收费抽佣、不公平分配流量,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把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支持相关社会组织推动促进行业自律。

第三,加强互联网平台算法治理。《意见》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算法,提高透明度,保障新就业群体对算法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优化调整算法规则,充分听取工会、新就业群体代表等意见,合理确定分配规则、计价规则、时长预估等。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理和应用结果,严格执行算法备案制度。注重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创新技术优化算法。依法开展算法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

最后,完善监督管理。《意见》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完善从业信息发布制度,引导新就业群体形成合理收入和待遇预期。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严防损害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依法加强新就业群体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加强金融监管,进一步规范涉新就业群体经营性贷款管理。坚决打击涉新就业群体欺诈、骗贷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加大关爱力度

《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加大新就业群体关爱力度的措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新就业群体的关怀和温暖:

一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意见》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结合实际逐步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这一措施有助于解决新就业群体在异地工作生活时面临的公共服务不均等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意见》提出健全符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稳步推进新就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些措施旨在解决新就业群体面临的社会保障缺失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

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意见》提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称评审政策,畅通职业发展渠道。做好新就业群体中残疾人服务工作。这些措施有助于提升新就业群体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为他们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四是加强社会救助和帮扶。《意见》规定按规定对生活困难的新就业群体给予相应社会救助,为工作中意外伤亡的个人及其家属提供帮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等作用,缓解新就业群体职业焦虑。探索通过向社会组织或其他承接主体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新就业群体提供相关服务。这些措施体现了对新就业群体中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怀和帮助。

五是营造和谐友好从业环境。《意见》推进社区、商圈、楼宇、园区、交通枢纽、公路服务区、网络直播间等友好场景建设。加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工会驿站、青年之家、妇女之家、司机之家等统筹使用和运行维护管理,完善服务网络。结合实际协调帮助解决新就业群体住宿、餐食、停车、道路通行等问题。加强相关企业网点站点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联系,发挥站长、队长等骨干作用,促进新就业群体与村(居)民、物业服务人员、保安员、商家货主等加强交流沟通。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牵头的多方协商机制,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关爱服务和尊重支持,着力提高新就业群体融入感归属感。

(五)促进社会融入

《意见》从多个维度提出促进新就业群体社会融入的措施,旨在帮助新就业群体更好地融入社会:

一是展示良好形象。《意见》突出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引导新就业群体爱岗敬业、奉献社会。倡导新就业群体自觉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行为规范,展现文明素养。这些措施有助于提升新就业群体的社会形象和认可度。

二是增强综合素质。《意见》着力增强新就业群体的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健康理性心态,引导新就业群体自尊自信、积极向上。教育引导新就业群体在网络空间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这些措施有助于提升新就业群体的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是引导参与社会治理。《意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发挥新就业群体特点优势,调动新就业群体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引导新就业群体参与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支持新就业群体依法参与行业治理,有序反映合理诉求,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不断完善运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这些措施有助于新就业群体从被动接受服务转变为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增强社会归属感和责任感。

四是及时回应关切。《意见》发挥党组织、行业管理和业务监管部门、群团组织、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多方作用,收集反映新就业群体集中诉求,推动及时解决合理诉求。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推动跨部门、跨地域、政企协同办理,着力解决高频诉求和共性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及时有效维护新就业群体劳动保障权益。健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一站式调解,完善新就业群体劳动争议裁判规则。这些措施有助于及时解决新就业群体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意见》的创新点与突破

(一)制度创新

《意见》在制度层面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首次系统界定新就业群体的法律地位。《意见》明确指出'新就业群体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这是在国家层面首次对新就业群体的法律地位进行明确界定,为后续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础。这一界定突破了传统劳动关系的局限,承认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者身份,为他们纳入劳动法律保护体系提供了理论依据。

其次,构建了全方位的服务管理制度体系。《意见》从思想政治引领、权益保障、关爱服务到社会融入等多个维度,构建了系统化的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制度体系。这一体系突破了以往单一部门、单一政策的局限,形成了多部门协同、多政策配套的综合治理模式,体现了系统思维和整体观念。

第三,创新了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机制。《意见》针对不同类型新就业群体的工作方式、活动范围,发挥属地、企业、行业优势,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持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探索采取流出地流入地相配合、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和改进新就业群体中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完善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等有机融合。有效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联系服务,延伸党的工作覆盖范围。依托各类阵地和线上平台,探索开展新就业群体党组织活动的有效方式。这些创新措施有助于解决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面临的流动性大、组织难等问题。

最后,建立了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意见》不仅提出了具体的权益保障措施,还建立了包括常态化协商恳谈机制、算法安全评估机制、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等在内的长效机制,确保权益保障工作能够持续有效开展。特别是将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是一种制度创新。

(二)政策突破

《意见》在政策层面的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取得突破。《意见》首次系统提出新就业群体劳动权益保障的政策框架,包括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多个方面。特别是提出'依法规范用工管理,推广使用适应行业特点、紧贴新就业群体需求的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参考文本,根据用工事实等依法合理确定权利义务',为解决新就业群体劳动关系认定难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这一突破有助于破解新就业群体'去劳动关系化'的困境,为他们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其次,在社会保障方面取得突破。《意见》提出'健全符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这是对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突破。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于20227月在7个省份率先启动试点,20257月试点范围扩大到17个省份,并计划于2026年在全国全面实施。截至2025年底,试点区域累计为2510万新就业形态人员提供保障。《意见》的这一突破有助于解决新就业群体面临的社会保障缺失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

第三,在算法治理方面取得突破。《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加强互联网平台算法治理,要求'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算法,提高透明度,保障新就业群体对算法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这一突破有助于解决新就业群体面临的算法不透明、规则不合理等问题,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最后,在公共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意见》提出'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结合实际逐步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这是对传统户籍限制的重大突破。这一突破有助于解决新就业群体在异地工作生活时面临的公共服务不均等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实施机制创新

《意见》在实施机制方面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构建了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意见》要求'构建党委领导、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指导推动、行业管理和业务监管部门具体推动、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格局',这一工作格局突破了以往部门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限,形成了多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有助于提高政策执行效能。

其次,建立了多元化的诉求表达和解决机制。《意见》提出'发挥党组织、行业管理和业务监管部门、群团组织、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多方作用,收集反映新就业群体集中诉求,推动及时解决合理诉求。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推动跨部门、跨地域、政企协同办理,着力解决高频诉求和共性问题'。这一机制创新有助于畅通新就业群体诉求表达渠道,提高问题解决效率。

第三,创新了矛盾化解机制。《意见》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及时有效维护新就业群体劳动保障权益。健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一站式调解,完善新就业群体劳动争议裁判规则'。这一机制创新有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最后,建立了评估反馈机制。《意见》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评估反馈机制,但从整体框架来看,通过建立常态化协商恳谈机制、算法安全评估机制等,实际上形成了政策实施的评估反馈机制,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五、《意见》的实施效果评估

(一)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

《意见》发布后,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省级层面,各地将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如河南省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202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督查任务,建立'亮灯'管理与约谈整改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的事项亮'黄灯',连续2次亮'黄灯'的事项亮'红灯',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安徽省在《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过程中专门设置'民生改善'板块征集社会意见,将新就业群体保障作为重点内容吸纳到报告中。

在市级层面,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玉林市在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中,明确提出要'加力推进人工智能发展',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快'玉林智谷'建设,为新就业形态提供技术支撑。开封市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列为2026年重点民生实事,计划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不少于235场,组织不少于1500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就业见习,优化提升100个以上'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蚌埠市实施30项民生实事,其中包括建设街道(乡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4个左右,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1020人次。

在县级层面,各地细化落实措施。象山县在20264月份重点工作安排中,将'大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作为重要任务,做好政策撬动、'三新'试点建设、消费引流等工作。蒙城县将'推动县属国企市场化改革、专业化整合'列为重点工作,系统完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与市场业绩、融资贡献、利润上缴等直接挂钩的薪酬绩效体系。华坪县针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全面修订绩效目标表,细化完善绩效指标,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闭环管理机制。

在部门层面,各职能部门协同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开展就业服务,珠海市20261-3月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18场、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37场,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4725人。民政部门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蚌埠市支持建设8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支持建设48个农村幸福院。卫生健康部门提升基层医疗保障能力,开封市年底前建成4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基本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

在具体实施中,各地注重创新工作方法。钱塘区建立'涉企执法一体化'机制,整合6个部门的28项执法事项,整改后每年只需1次联合检查,检查时间直接缩短一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荣昌区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全国平台'纳管率较低的问题,深化专项排查整治,将预收费管理与平台纳管作为重点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

各地还强化督查考核机制。泰山区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室采取书面调度和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督查,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将及时呈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并按季度通报。河源市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实行'亮灯'管理,对工作任务进展严重滞后或被亮'黄灯'的责任单位,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被亮'红灯'的责任单位,将提请市领导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在资金保障方面,各地加大投入力度。华坪县对2026年预算申报的229.82万元专项资金进行细化测算,形成《储备粮油财政补贴专项资金预算明细表》,逐项列明支出标准、测算依据及用途说明。盘锦市住建局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主动对接企业需求,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级消防审验系统对接,实现消防设计审查全覆盖管理。

(二)新就业群体的反应与诉求

《意见》发布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表示欢迎和支持,认为这是对其权益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诉求和期望。

在权益保障方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迫切的需求是明确劳动关系认定和社会保障覆盖。许多劳动者反映,由于平台用工模式的特殊性,他们常面临'去劳动关系化'的问题,导致在适用《劳动法》时存在障碍。全国人大代表李丰在调研中发现,外卖和快递行业主要存在外包和众包两种用工模式,劳动者与平台之间往往只签订不规范的协议,甚至没有书面合同,这使得他们在权益受损时难以维权。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顾慧萍指出,由于平台用工结构复杂,导致实际用人单位识别难,法律关系认定难,劳动者维权难。劳动者们普遍希望《意见》能够推动明确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为他们提供法律保障。

在社会保障方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职业伤害保障和养老保险的需求尤为突出。数据显示,截至202510月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已覆盖17个省份,累计2325万人参保,实现了试点范围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参尽参。然而,许多劳动者仍希望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天津的95后彭惠表示,由于长期久坐和不规律作息,她的身体出现了一些不适,但对于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她坦言'费用有点高',希望能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标准,保险的类型更加多样,个人能按需缴纳。武汉大学副教授赵青指出,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的核心难点在于劳动关系难认定、缴费负担偏重、制度衔接不顺,以及持续参保动力不足。

在收入和算法方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平台算法规则的不透明和抽成比例过高表示不满。南京的90后网约车司机刘力远表示,因为收入基本和在线时长挂钩,司机想多挣点钱,就只能延长跑车时间,有的司机一天跑十几个小时,对身体的伤害很大。他希望能完善网约车司机的保障,减轻司机的负担,另一方面,希望能进一步规范平台对订单的抽成规则。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的调查显示,51.0%的受访者期待确立基本劳动基准,立法明确报酬、休息休假等。劳动者们希望《意见》能够推动平台企业公开算法规则,建立合理的报酬分配机制,保障他们的基本收入。

在休息休假方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反映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全国人大代表、湖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汪勇用'四季无休、三餐不定、两腿不停'形容快递员的工作状态。上海市普陀区饿了么外卖员纵波表示,有时订单太多,他需要在送餐APP上申请小休,每次能休息10多分钟。当连续工作超过4小时,平台会发送语音提示,提示他已处于疲劳状态,需要休息一下。劳动者们希望《意见》能够推动平台企业合理设定工作时间,保障他们的休息权利。

在职业发展方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渴望打破职业'天花板',获得更多技能培训和晋升机会。深圳的'龙工夜校'累计开设AI、直播电商等课程,覆盖职工超2万人次,帮助近四分之一学员实现副业增收。'圆梦计划'等培训聚焦AI、智能制造等领域,2025年培训超8000人。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的调查显示,47.6%的受访者希望提供针对性技能培训,纳入政府补贴并增加新职业方向。劳动者们希望《意见》能够推动建立更加完善的职业培训体系,为他们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在社会融入方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希望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同和城市归属感。深圳通过选树表彰'十大最美骑手''十佳网络主播'等活动,营造关爱氛围。深圳的'暖蜂驿站'2852个增长到2946个,提供充电、饮水、休息等服务。华南首个全行业'骑手之家'还创新增设了女骑手哺乳区。春节期间的'深梦团聚'活动,为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提供了500套免费住房,助力家属团圆。劳动者们希望《意见》能够推动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和尊重他们的劳动,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城市服务和社会融入机会。

在维权渠道方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希望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的维权机制。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原部长粟斌介绍,全国已建立市、县级新业态工会联合会超过1.2万家,近3年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1073.6万人。全国人大代表李承霞建议探索设立多部门联动的'一站式'维权服务窗口,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面临纠纷时能够从'多头跑'变为'一次办'。劳动者们希望《意见》能够推动建立更加完善的维权服务体系,为他们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和纠纷解决渠道。

六、《意见》实施的挑战与对策

(一)主要挑战分析

《意见》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劳动关系认定难的问题仍然存在。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关系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特点,传统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难以完全适用。虽然《意见》提出'根据用工事实等依法合理确定权利义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界定劳动关系与非劳动关系的界限,仍然是一个难题。特别是在平台经济中,平台企业往往通过外包、众包等方式规避劳动关系责任,使得劳动关系认定更加复杂。

其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不畅。新就业群体的流动性大、工作地点分散,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难以适应其特点。《意见》虽然提出'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不同险种之间的衔接仍然存在障碍。特别是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全国统一的制度尚未建立,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第三,平台算法治理难度大。平台算法具有技术性、复杂性特点,普通劳动者难以理解和参与算法规则的制定。《意见》虽然要求平台企业'规范算法,提高透明度',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平衡平台企业的商业秘密与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如何建立有效的算法监督机制,仍然是一个挑战。

第四,多部门协同机制不完善。《意见》虽然提出'构建党委领导、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指导推动、行业管理和业务监管部门具体推动、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格局',但在实际操作中,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协调机制仍然不够明确,容易出现'九龙治水''无人负责'的情况。

最后,新就业群体自身组织化程度低。新就业群体具有流动性大、分散性强的特点,难以形成有效的组织力量。《意见》虽然提出'有效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将分散的新就业群体组织起来,提高他们的集体谈判能力,仍然是一个挑战。

(二)应对策略建议

针对《意见》实施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挑战,提出以下应对策略建议:

首先,完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指引,明确不同类型新就业形态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同时,探索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特点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在不完全符合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情况下,仍然能够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其次,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议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全国统一实施,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同时,探索建立适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如按项目参保、按日参保等灵活参保方式,解决新就业群体社会保障缺失问题。此外,加强不同地区、不同险种之间的衔接,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便携性。

第三,加强平台算法治理。建议制定平台算法治理规范,明确平台企业在算法设计、应用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算法公开和参与机制,保障劳动者对算法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同时,加强算法监管,建立算法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防止算法滥用和歧视。

第四,完善多部门协同机制。建议建立健全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同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提高工作效率。此外,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最后,提高新就业群体组织化程度。建议加强新就业群体工会组织建设,探索建立适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工会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同时,加强新就业群体自我组织能力建设,支持他们成立互助组织、行业协会等,提高集体谈判能力。此外,加强新就业群体骨干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有影响力、有号召力的群体代表,发挥他们在群体中的引领作用。

七、结论与展望

(一)主要结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是我国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领域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通过对《意见》的深度解读,可以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首先,《意见》首次系统界定了新就业群体的法律地位,明确指出'新就业群体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后续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础。

其次,《意见》构建了全方位的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制度体系,从思想政治引领、权益保障、关爱服务到社会融入等多个维度,形成了系统化的政策框架,体现了系统思维和整体观念。

第三,《意见》在制度创新、政策突破和实施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特别是在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算法治理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解决新就业群体面临的突出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

第四,《意见》发布后,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取得了初步成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表示欢迎和支持,认为这是对其权益的重要保障。

最后,《意见》在实施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如劳动关系认定难、社会保障制度衔接不畅、平台算法治理难度大、多部门协同机制不完善、新就业群体自身组织化程度低等,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

(二)未来展望

展望未来,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首先,新就业群体规模将继续扩大。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将不断涌现,新就业群体规模将持续扩大。据预测,2025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将突破1亿人,成为我国就业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随着《意见》的深入实施,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制度体系将不断完善,特别是在劳动关系认定、社会保障、算法治理等方面的制度将更加健全,为新就业群体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第三,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将更加精准。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将更加精准化、个性化,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类型、不同需求的新就业群体的服务需求。

最后,新就业群体社会融入程度将不断提高。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新就业群体的社会认同度将不断提高,社会融入程度将不断加深,他们将从'边缘人'逐步转变为'主力军',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总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进入了新阶段。随着《意见》的深入实施,新就业群体的权益将得到更好保障,服务水平将不断提高,社会融入程度将不断加深,为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社会基础作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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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新就业群体党建的逻辑理路与实践进路[J]. 人民论坛, 2025(10): 112-115.

[15] 国务院关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12-22). 


深度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
摘要:本文深度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系统分析政策出台背景、核心内容和实施影响。《意见》作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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