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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献忠 博士 研究员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8亿,占总人口的19.8%;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2亿,占比14.9%。预计到2035年前后,我国将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规模与占比均将达到历史新高。面对这一不可逆的趋势,“老龄化”不应被简单视为社会发展的“包袱”,而应被重新定义为蕴藏巨大潜能的“宝贵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其中“投资于人”的理念尤为关键——通过解放思想和制度创新,激活“银发人才”的价值,不仅能缓解劳动力供给压力,更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我们应该从老龄化资源的战略价值、银发群体的独特优势、政策设计的关键路径及国际经验借鉴等方面,探讨如何系统性开发“银发人才”资源,尤其聚焦鼓励老年人二次创业这一突破口,推动老龄化社会向“长寿红利”时代转型。
一、老龄化社会的认知重构:从“负担论”到“资源论”
传统观念中,老龄化常与“劳动力短缺”“社会保障压力”等负面标签绑定,导致政策制定与社会心态倾向于“被动应对”。然而,现代人力资本理论与社会发展实践表明,老年群体并非单纯的消耗者,而是具备知识、经验、资本与社会资本的复合型人才。
其一,老龄化是现代化进程的必然结果,也是文明进步的体现。 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5岁提升至2023年的78.2岁,反映了医疗卫生、生活水平与公共服务的显著提升。老年人口规模的扩大,本质上是社会发展成果的累积,其背后是数十年教育投入、职业历练与财富积累的沉淀。若能将这一群体的潜力转化为发展动力,老龄化社会完全可能成为“智慧社会”的代名词。
其二,银发资源是破解“未富先老”困境的战略支点。 我国老年群体中,低龄老人(60-74岁)占比超过60%,他们大多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且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与专业技能。例如,教育领域的退休教师、医疗系统的资深医师、企业中的技术骨干与管理精英,其知识储备与实践能力仍具较高市场价值。据《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统计,我国城市老年群体中,约30%具备再就业或创业的能力与意愿,若能充分激活这一群体,每年可新增数百万“银发劳动力”,有效弥补部分行业的人才缺口。
其三,开发银发资源是践行“积极老龄化”理念的核心要义。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积极老龄化”框架强调,老年人应通过健康、参与和保障,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大化。我国《“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提出“鼓励老年人社会参与”,将银发人才开发纳入国家战略。这要求我们摒弃“养老即休养”的单一思维,转而构建“老有所为”的支持体系,让老年人在贡献中实现自我认同,在参与中提升生活质量。
二、银发群体具有经验、资本与健康的“三重红利”
相较于年轻群体,老年人在二次创业与价值创造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这些优势构成了银发人才资源开发的核心基础。
第一,经验优势:数十年职业积淀的“智慧资产”。 老年群体在长期工作中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经验与行业洞察力。例如,退休工程师对技术工艺的把控、老教师对教育规律的把握、资深管理者对市场风险的预判,均是年轻从业者难以替代的“隐性知识”。许多技术创新与管理优化往往源于实践经验的迭代,而老年人正是这些经验的“活载体”。在知识密集型行业(如咨询、培训、技术研发),银发人才的“经验溢价”尤为显著。
第二,资本优势:储蓄与投资能力的“物质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腾飞使多数老年人拥有了一定的财富积累。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中,房产占比近60%,金融资产占比约20%,且老年群体的储蓄率普遍高于年轻群体。这种经济基础为老年人二次创业提供了启动资金,降低了其对外部融资的依赖。同时,老年人的风险偏好相对稳健,更倾向于长期价值投资,有助于创业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健康优势:低龄老人的“身体资本”。 随着医疗水平提升与健康意识增强,我国低龄老人的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中国健康老龄化发展报告》显示,60-69岁人群中,约85%自评健康状况良好,75%能独立完成日常家务,60%具备参与社会劳动的体能。这意味着大量低龄老人仍处于“黄金劳动年龄”,其体力与精力足以支撑创业或灵活就业。例如,社区养老服务、手工艺制作、乡村旅游等领域,老年从业者的亲和力与耐心反而成为竞争优势。
三、政策设计的核心理念:老人也是人,政策也是“资”
开发银发人才资源,关键在于转变政策逻辑:既要尊重老年人的主体性,将其视为“发展的目的”,也要激活其能动性,将其视为“发展的手段”;既要提供普惠性保障,更要通过精准政策工具释放其创造潜力。具体而言,需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尊重老年人的自主选择权。 老年人创业或再就业的动机多样,既有经济需求,也有精神追求与社会价值实现的需要。政策应避免“一刀切”的指标化管理,转而提供多样化支持选项,如灵活的工作时间、弹性的社保缴纳方式、个性化的培训服务等,让老年人根据自身状况自主决策。
二是“政策赋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资源开发效能。 政策不是简单的“福利供给”,而是撬动社会资源的杠杆。例如,通过税收优惠降低创业成本、通过金融支持缓解资金压力、通过公共服务配套降低运营风险,本质上是通过制度设计降低老年人参与市场的门槛,使其“想创业、能创业、创成业”。
三是“精准施策”,聚焦重点群体与关键领域。 银发人才开发需避免“撒胡椒面”,应优先支持低龄、高技能、有创业意愿的老年群体,重点向乡村振兴、社区服务、文化传承、数字经济等亟需经验与耐心的领域倾斜。例如,鼓励退休教师创办乡村学堂、退休医生开设社区诊所、非遗传承人成立文创工作室,既能发挥老年人特长,又能填补基层公共服务短板。
四、以“二次创业”为抓手,激活银发经济的乘数效应
在银发人才开发中,鼓励老年人二次创业是兼具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突破口。老年人通过创办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不仅能实现自我价值,更能带动就业、促进创新、活跃市场。为此,需构建“激励—支持—保障”三位一体的政策体系。
1. 强化创业激励:减税降费与融资支持双管齐下
• 税收减免:对老年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实行“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前3年免征,后3年减半征收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对从事养老、托育、家政等民生领域的创业项目,额外给予年度应纳税额10%-20%的补贴。
• 低息贷款:设立“银发创业专项贷”,由财政贴息50%,贷款利率不高于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50个基点;对信用良好的创业者,可提供最高50万元的信用贷款,无需抵押担保。
• 场地支持:政府主导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预留20%以上工位,以低于市场价30%的租金提供给老年创业者;老旧厂房、闲置校舍改造为“银发创业园区”,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2. 创新保障机制,破解“后顾之忧”,激发长期动力
• 社保衔接:允许老年创业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创业期间未缴纳的社保可按最低基数补缴,不收取滞纳金。
• 双份劳保福利:对创业运行满15年的企业,创始人可同时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退休后领取双份养老金;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达一定比例的,政府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社保补贴。
• 荣誉激励:设立“银发创业先锋”“终身成就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给予一次性奖金并纳入地方人才库;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中,适当增加优秀老年创业者名额,提升其社会认同感。
3. 聚焦重点区域,鼓励大城市先行先试,形成示范效应
老龄化程度较高的超大城市(如上海、北京、广州、成都、重庆等)应率先探索银发创业支持政策,打造“银发经济试验区”:
• 上海:依托国际金融中心优势,支持退休金融从业者创办财富管理机构或公益理财工作室,试点“银发金融顾问”职业资格认证;
• 成都:结合文旅资源,鼓励退休文化工作者、非遗传承人创办文创合作社,开发“银发研学”“非遗体验”等特色产品;
• 重庆:针对山区农村空心化问题,支持退休农技人员、村干部创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银发助农”模式。
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向中西部老龄化加剧地区推广,形成“东部引领、中部跟进、西部适配”的梯度发展格局。
五、借鉴国际经验,从“被动养老”到“主动享老”的制度创新
人口老龄化是全球性挑战,发达国家在银发人才开发方面积累了诸多可借鉴的经验:
一是立法保障老年就业权利。 日本《高龄者雇佣安定法》规定,企业有义务通过返聘、延长退休年龄等方式,确保员工工作至65岁;德国《联邦就业促进法》禁止年龄歧视,并为55岁以上求职者提供专项职业培训补贴。我国可借鉴此类立法,明确老年人平等就业权,消除职场“年龄门槛”。
二是构建弹性工作制度。 美国推行“ phased retirement”(阶段性退休),允许员工逐步减少工作时间并领取部分养老金;荷兰设立“弹性养老金账户”,劳动者可根据创业或兼职需求灵活提取账户资金。我国可探索“弹性退休+创业缓冲期”制度,允许老年人在退休后3年内保留部分劳动关系,兼顾创业与社保权益。
三是发展“银发友好型”创业生态。 新加坡设立“Silver Infocomm Initiative”(银发信息通信计划),为老年人提供数字化技能培训,支持其从事电商、在线教育等新业态;澳大利亚建立“Seniorpreneur Hub”(老年创业者中心),提供免费办公空间、导师辅导与市场对接服务。我国需加强数字适老化改造,搭建银发创业服务平台,降低技术使用门槛。
人口老龄化不是“危机”,而是“转机”——当我们将目光从“养老负担”转向“银发资源”,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开发”,就能在老龄化社会中开辟新的发展空间。投资于人,尤其是投资于经验丰富、积蓄充足、身体健康的银发群体,既是应对劳动力短缺的现实选择,更是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生动体现。通过解放思想、创新政策,鼓励老年人二次创业,我们不仅能激活“长寿红利”,更能构建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发展型社会,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在贡献中收获尊严,在创造中绽放光彩。这既是对“积极老龄化”的中国诠释,也是对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中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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