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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期间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的系统研究与政策建议

作者:新华国研经济学研究院 浏览: 发表时间:2026-05-07 00:00:00

摘要:本研究基于'十五五'规划纲要和2025年最新创新数据,系统分析了我国体系化创新能力的理论基础、发展现状、政策框架和国际经验,提出了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的政策建议。研究表明,'十四五'期间我国创新体系建设成效显著,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2.8%,首次超过OECD国家平均水平,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比提升至17.1%,技术合同成交额达7.57万亿元。'十五五'时期,应统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构建自主完备、开放高效的国家创新体系,重点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完善协同创新机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建设科技强国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关键词体系化创新能力;国家创新体系;科技自立自强;十五五规划;创新效能

一、引言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科学研究范式发生深刻变革,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国家创新体系成为世界各国科技竞争的新焦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这一重要部署为新形势下我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四五'时期,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从规模看,我国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基础设施等均位于世界前列;从结构看,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不断发展壮大;从能力看,国家综合创新能力排名由2020年的第14位提升至2025年的第10位;从成果看,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空深海深地探测等一系列重大科技成果捷报频传,人工智能、新能源、生物科技等前沿领域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十五五'规划纲要将'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作为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统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构建自主完备、开放高效的国家创新体系。本研究旨在系统分析'十五五'期间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的理论基础、发展现状、政策框架和国际经验,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建设科技强国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参考。

二、体系化创新能力的理论基础与内涵

(一)国家创新体系理论的发展脉络

国家创新体系理论作为体系化创新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经历了从萌芽到成熟的演进过程。该理论最初由弗里曼、纳尔逊等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强调创新不是企业的孤立行为,而是由企业、大学、研究机构、政府等主体通过复杂互动构成的网络系统,国家的制度安排、政策环境和文化因素对系统绩效有决定性影响。

随着理论发展,三螺旋模型由埃茨科威兹提出,聚焦大学、产业和政府三者之间相互渗透、协同演化的关系,成为驱动知识生产与转化的核心动力。该模型认为,大学、产业和政府之间的互动是创新体系运行的关键,三者之间的边界逐渐模糊,形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创新生态系统理论借鉴生态学思想,将创新体系视为一个动态、共生的生态系统,强调物种(创新主体)的多样性、相互依存关系以及环境的适宜性(政策、文化、基础设施)。该理论认为,创新体系的健康运行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存和互动,如同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一样,创新主体的多样性也是创新体系活力的源泉。

复杂系统理论将国家创新体系视为一个复杂适应系统,具有非线性、涌现性、路径依赖等特征,整体效能并非各部分效能的简单加总,而是源于主体间非线性互动产生的'涌现'结果。这一理论视角为理解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性、动态性和复杂性提供了新的分析框架。

(二)体系化创新能力的内涵与构成要素

体系化创新能力是指国家创新体系作为一个整体所表现出的创新能力和效率,体现了国家创新体系在一定条件下实现预定功能、达成预定目标的程度,即'系统与使命的匹配程度'。从系统科学视角看,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是国家创新体系能力和效率的综合表现,包括代表创新行为投入产出比的创新效率与体现个体运用已知信息进行价值创造的创新能力。

体系化创新能力的构成要素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分析。从主体维度看,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等创新主体的能力及其互动关系;从功能维度看,包括知识创造、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等创新链条各环节的协同能力;从要素维度看,包括人才、资金、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的配置效率;从环境维度看,包括政策法规、创新文化、基础设施等支撑环境的完善程度。

体系化创新能力的核心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整体性,强调创新体系各要素的有机整合而非简单叠加;二是协同性,注重各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与合作;三是动态性,创新体系随着内外环境变化而不断调整和优化;四是开放性,创新体系需要与外部环境保持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

表:体系化创新能力的多维度构成

维度

构成要素

核心内容

主体维度

创新主体能力及互动

企业创新能力、高校科研实力、政府引导能力、主体间协同机制

功能维度

创新链条协同能力

知识创造、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的衔接与协同

要素维度

创新要素配置效率

人才、资金、技术、数据等要素的流动效率与配置合理性

环境维度

创新支撑环境

政策法规、创新文化、基础设施等环境的完善程度

体系化创新能力的提升需要多措并举、系统推进,既要强化各创新主体的能力建设,又要优化主体间的互动机制;既要完善创新链条各环节的功能,又要加强环节间的衔接与协同;既要提高创新要素的配置效率,又要改善创新环境的质量,最终实现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提升。

三、'十四五'时期我国创新体系建设成效评估

(一)创新投入指标分析

'十四五'期间,我国创新投入持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为创新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基础。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2025年我国研发经费投入达到39262亿元,比上年增长8.1%,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8%,比上年提高0.11个百分点,首次超过OECD国家平均水平,标志着我国创新体系建设进入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突破'的关键阶段。

从历史发展轨迹看,我国研发经费投入呈现阶梯式跃升态势。从2012年突破1万亿元、2019年突破2万亿元,到2022年突破3万亿元,再到2025年接近4万亿元,增长势头强劲。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从2012年的1.91%稳步提升至2020年的2.36%,并于2021年超过欧盟平均水平,2024年达到2.69%,为2025年的最终突破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投入结构方面,企业已成为研发投入的绝对主体,占全社会研发经费的比重连续多年保持在75%以上,2024年达到77.7%,对全社会经费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7.1%2024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7668.9亿元,比上年增长10.2%,投入强度(与营业收入之比)为3.35%,比上年提高0.24个百分点。

从地区分布看,2024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两千亿元的省(直辖市)有6个,分别为广东(5099.6亿元)、江苏(4597.5亿元)、北京(3278.4亿元)、浙江(2901.4亿元)、山东(2597.3亿元)、上海(2343.7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直辖市)有7个,依次为北京(6.58%)、上海(4.35%)、广东(3.60%)、天津(3.44%)、江苏(3.36%)、浙江(3.22%)和安徽(2.76%)。

从财政科技支出情况看,2024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12629.2亿元,比上年增加633.3亿元,增长5.3%。其中,中央财政科技支出4192.5亿元,占全国财政科技支出的比重为33.2%;地方财政科技支出8436.7亿元,占比为66.8%

(二)创新产出指标分析

'十四五'时期,我国高技术制造业发展迅速,创新产出指标表现亮眼。2021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8.2%,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5.1%2022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7.4%,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5.5%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9%,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16.3%2024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9%,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16.3%2025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4%,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升至17.1%

从销售收入角度看,'十四五'时期,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3.9%2025年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9%,其中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同比分别增长10.1%16.6%。智能消费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机器人制造同比分别增长32.4%19.2%24%

在专利授权量方面,2021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69.6万件,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7.3万件,其中国内申请人提交6.8万件;发明专利有效量359.7万件,其中,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有效量270.4万件。2025年,我国共授权发明专利97.2万件,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7.8万件。截至2025年底,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532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设定的12件目标。

从企业创新角度看,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44.5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3.8万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67.9%72.5%;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53.5%,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5.6个百分点。2025年底,我国共有28万家企业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176.4万件,企业拥有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占比超过四分之三,达到77%

在研发投入方面,2025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达到39262亿元,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500万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6年位居全球第一。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6960.2亿元,比2018年增长95.6%;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34.6%,比2018年提高6.2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3.10%,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39个百分点。

(三)创新体系效能评估

'十四五'期间,我国技术合同成交额实现跨越式增长,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显著提升,创新体系效能全面增强。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从'十三五'末的不足3万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6.8万亿元,提前完成《'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确定的5万亿元目标,连续8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25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进一步攀升至7.57万亿元,创历史新高。

从区域发展看,各地技术合同成交额均实现大幅增长。湖北省技术合同成交额从'十三五'末的1687亿元增至5500亿元,位居全国第3,连续4年每年跨越一个千亿台阶;湖南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速20%以上,总量突破4800亿元;甘肃省技术合同成交额五年间从233亿元跃升至600亿元,年均增长21%;海南省企业研发经费达29.31亿元,较2020年翻一番;长治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26.50亿元,较'十三五'大幅增长126.5%;通辽市技术合同成交额从2021年的0.2亿元增长至2025年的3.1亿元,增幅达15倍;酒泉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65.65亿元,较'十三五'末增长111%;长沙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1500亿元。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现历史性跃升。'十四五'期间,企业研发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持续保持在3/4以上,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1.6%570多家工业企业入围全球研发投入2500强。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50.4万家,较2020年增长81%,培育形成超14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76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从'十三五'末的44.9%提升至2025年的54%,大幅提高9.1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从'十三五'末的90.7万件增至2025年的131.2万件,占发明专利申请总量比重由60%升至65.7%

创新平台建设成效显著。'十四五'期间,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总数达33家,突破近700项关键共性技术;累计认定187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遴选首批241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培育中试平台。湖北省全国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后达到45家、全国第4;湖南省14所重点高校率先开展赋权改革,超90%高校院所出台或修订配套制度,30余所高校建设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甘肃省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后达14家,位居西部第三,获批2家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实现零的突破。

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断完善。科技部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40家单位在三年试点期内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累计120.9亿元,比试点前三年增长126.5%,带动28个省市近700家单位开展省级赋权试点。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3家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12个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及高校院所自建的1084家技术转移机构,高校和企业共建的19000多家研发与转化平台,1.6万家各类科技型企业孵化载体,共同形成多层次技术交易网络。

四、'十五五'规划中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的政策框架

(一)总体目标与战略定位

'十五五'规划纲要将'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作为第三篇'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统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构建自主完备、开放高效的国家创新体系。这一战略定位体现了党中央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十五五'时期我国创新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从目标体系看,'十五五'规划纲要将'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并围绕这一目标设定了多项具体指标。其中,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与'十四五'规划目标保持一致,确保研发投入力度不减。规划纲要还明确提出'实现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明显提高',这意味着未来五年,从事基础研究的优势团队和青年科技人才将获得更大力度的长期稳定支持,新兴领域、交叉融合和跨学科的基础研究也会进一步加强。

从战略意义看,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是把握科技创新规律、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需要。纵观当今世界主要科技强国,大都形成了较强的国家创新体系和创新资源调配能力。当前,科学研究范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科技创新呈现交叉、融合、渗透、扩散的鲜明特征。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广泛渗透到各领域,带动了以绿色、智能、泛在为特征的群体性重大技术变革,新一代信息技术同机器人和智能制造技术相互融合步伐加快,科技创新链条更加灵巧,技术更新和成果转化更加快捷,产业更新换代不断加快。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是适应科技创新空前密集活跃、交叉融合趋势不断增强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克服科技创新资源分散、低效、重复的弊端,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

从国际竞争角度看,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是抢占先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需要。科技实力决定着世界政治经济力量对比的变化,也决定着各国各民族的前途命运。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科技实力竞争,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当前,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也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需要实现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才能抢占科技创新的先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把科技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进而从根本上保障我国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从容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维护国家利益,确保我国现代化进程不被迟滞甚至打断。

(二)主要政策内容分析

'十五五'规划纲要中关于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的政策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增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引领作用,二是强化科技创新资源保障,三是构建高水平科技开放合作新格局。这三个方面相互支撑、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了'十五五'时期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的政策框架。

在增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引领作用方面,规划纲要提出要优化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定位和布局,发挥国家实验室龙头作用,支持国家实验室牵头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探索新型科研组织模式,加强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这一政策部署旨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引领作用,形成体系化、高能级的科技创新力量,为解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在强化科技创新资源保障方面,规划纲要提出要健全教育科技人才战略统筹实施机制,加强战略目标有机衔接、战略任务一体部署、政策措施协调发力、资源要素统筹配置,推动教育科技人才平台基地协同布局,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教育中心、科学中心、人才中心。具体措施包括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教育科技人才统筹管理机制,围绕创新需求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加大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等的培养和支持力度。同时,加强人才协作,优化人才结构,完善有序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区域协调发展。

在构建高水平科技开放合作新格局方面,规划纲要提出要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在评价机制方面,提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深化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收入分配改革,激发创新创造动力活力。具体包括开展以成果原创性和学术价值为主的基础研究评价,优化国际同行评价;推行以用户和市场反馈为主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评价,将新技术新产品作为业绩考核、职称评定、人才计划支持的重要依据。同时,赋予用人单位更大人才评价自主权,防止简单以称号头衔确定薪酬待遇、配置资源。

表:'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的主要政策措施

政策领域

主要政策措施

预期效果

增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引领作用

优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定位和布局;发挥国家实验室龙头作用;支持国家实验室牵头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加强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

形成体系化、高能级的科技创新力量,为解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科技创新资源保障

健全教育科技人才战略统筹实施机制;加强战略目标有机衔接、战略任务一体部署;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教育科技人才统筹管理机制;加大对各类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支持力度

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创新要素高效流动和优化配置

构建高水平科技开放合作新格局

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赋予用人单位更大人才评价自主权

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激发创新创造动力活力

'十五五'规划纲要还强调要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这一政策部署体现了系统思维和整体观念,旨在打破部门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形成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为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提供制度保障。

五、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的国际经验借鉴

(一)发达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经验

美国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升的实践经验表明,其发展历程可划分为四个阶段:早期萌芽阶段(两次工业革命期间)以民间和市场力量驱动,国家创新体系雏形初现;加速提升阶段(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政府介入力量加强,向有组织方向推进;多维提升阶段(冷战至21世纪初)军民双线并行发展,整体效能全面提升;21世纪以来转向科技和经济并重的大国竞争战略,推动动态适应和持续优化。美国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升的实践呈现出战略导向引领、组织架构优化、创新生态体系构建和政策体系支撑的特点。

爱尔兰国家创新体系由政府机构和中介机构两部分组成,其特色在于横向协调机制和中介机构的准政府地位。国家科学技术与创新内阁委员会是最高协调机构,科学教育部和企贸与就业部负责政策实施,企业贸易与就业部下设爱尔兰工业局、企业发展局、科技基金会等中介机构。这种组织架构有效促进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了创新政策的执行效率。

芬兰则以政府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局的创新网络,其国家创新体系概念于1990年首次引入政策报告,成为当今各国学习的典型模式。芬兰创新体系的成功在于政府、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之间的紧密合作,形成了从基础研究到商业化应用的完整创新链条。芬兰政府通过制定前瞻性的创新战略,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建立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为创新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瑞士在全球创新指数中连续15年蝉联冠军,其成功在于构建'产业生态-创新平台-机制创新-人才体系-环境保障'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体系。瑞士立足自身发展实际,既聚焦前沿领域布局,又强化多个维度的协同联动与制度创新保障。瑞士的创新体系特点是产学研紧密结合,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之间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政府则通过制定有利于创新的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表:主要发达国家创新体系特点比较

国家

创新体系特点

优势领域

成功经验

美国

市场驱动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军民融合

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

战略导向引领、组织架构优化、创新生态体系构建

爱尔兰

政府机构与中介机构协同,横向协调机制

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金融服务

中介机构的准政府地位,部门间有效协调

芬兰

政府主导的创新网络,产学研紧密结合

通信技术、清洁技术、设计创新

政府前瞻性战略,完整创新链条,有效激励机制

瑞士

多层次融合体系,产学研紧密结合

制药、精密仪器、金融服务

产业生态构建,多维度协同联动,制度创新保障

(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经验

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形成与发展普遍遵循'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耐心资本持续赋能、开放生态全面支撑'的核心共性规律。美国波士顿科创圈MIT的技术许可办公室建立了'专利申请授权许可股权合作'的三维转化机制;英国伦敦都市圈形成'企业出题、高校解题、市场验题'的协同模式;德国慕尼黑创新集群聚焦高端制造业,高校与企业共建联合研发中心;印度班加罗尔创新集群构建'政策引导+跨境协同+全链条转化'的产学研用生态;日本东京-横滨创新集群以高校为枢纽,与企业形成双向联动。

'耐心资本'支撑体系是国际科创中心的重要保障。硅谷风投机构采用'多轮融资+长期陪伴'模式,投资周期普遍长达8-12年;以色列构建'政府引导基金+民间风投+海外资本'的多层级资本网络;瑞士苏黎世-巴塞尔创新集群打造'政府风险分担+多元资本协同+金融工具创新'的三维耐心资本体系;德国慕尼黑创新集群依托'双元制'资本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长期低息研发贷款。这些'耐心资本'为科技创新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降低了创新风险,促进了创新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开放包容的创新生态是国际科创中心的活力源泉。硅谷凭借高技术移民政策吸引全球顶尖人才,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以色列人均风险投资金额达4000美元,是全球平均水平的5倍;芬兰国家创新资助机构专注于早期科技项目,为前瞻性领域提供无需抵押的启动资金。这些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为创新人才和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促进了创新要素的集聚和流动。

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模式比较

创新中心

建设模式

特色机制

成功经验

美国波士顿

产学研深度融合

'专利申请授权许可股权合作'三维转化机制

高校技术转移办公室专业化运作,风险投资支持

英国伦敦

企业主导型创新

'企业出题、高校解题、市场验题'协同模式

企业需求导向,市场化机制,产学研协同

德国慕尼黑

产业导向型创新

高校与企业共建联合研发中心

聚焦高端制造业,长期稳定合作,技术积累

印度班加罗尔

政策引导型创新

'政策引导+跨境协同+全链条转化'生态

政策支持,国际合作,完整创新链条

日本东京-横滨

高校枢纽型创新

以高校为枢纽,与企业双向联动

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结合,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对接

国际经验表明,成功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要政府、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形成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构建'耐心资本'支撑体系;需要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吸引全球创新人才和资源。这些经验对于我国'十五五'时期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六、'十五五'期间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的政策建议

(一)总体思路与基本原则

'十五五'期间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统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构建自主完备、开放高效的国家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建设科技强国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系统观念,从整体上把握创新体系的构成要素和运行机制,促进各创新主体、创新环节、创新要素的有机衔接和协同联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创新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破解制约创新体系效能提升的瓶颈问题;三是坚持开放合作,在自主创新的基础上,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四是坚持分类施策,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主体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的战略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把握科技创新规律、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需要。纵观当今世界主要科技强国,大都形成了较强的国家创新体系和创新资源调配能力。当前,科学研究范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科技创新呈现交叉、融合、渗透、扩散的鲜明特征。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是适应科技创新空前密集活跃、交叉融合趋势不断增强的必然要求。二是抢占先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需要。科技实力决定着世界政治经济力量对比的变化,也决定着各国各民族的前途命运。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科技实力竞争,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才能抢占科技创新的先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三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需要。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有利于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充分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大的推动力、支撑力。

(二)重点领域政策建议

1.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企业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载体,也是提升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主体力量。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在机制、政策、经费等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明显增强。但总体看,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亟待进一步强化,社会创新资源有待更多向企业集聚,以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和产业技术联盟,切实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重点促进大中型企业建立研发中心。重点应加强对创新能力强、示范引领效应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对企业创新的引领作用。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密切合作,推动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融合创新,持续为国家创新体系注入新动能。

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创新生态。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逐步将企业承担省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的比例提高到70%以上。同时,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发展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重点领域攻关任务,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的良好格局。

深化企业创新激励机制改革,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进一步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加大对企业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将创新绩效纳入企业负责人考核指标,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充分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

2. 优化创新资源配置

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关键。当前,我国创新资源配置仍存在分散、重复、低效等问题,需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优化利用。

提升各类创新要素效能。科技创新人才是最重要的创新要素,应通过深化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破除户籍、编制等身份限制,让科技人才创新价值得到更充分的实现。资金是科技创新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发展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VC)、私募股权(PE),到科创板、创业板、主板市场的全链条融资体系,满足不同阶段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通过税收优惠、风险补偿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早期初创企业和技术壁垒高的'硬科技'领域。对科学知识和信息要素,搭建共享实验室、中试平台等公共服务载体,推动仪器设备、数据资源、技术标准的开放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

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的科技任务部署机制,健全国家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健全重大科技任务央地投入共担机制,提高投入绩效。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强化科技基础条件自主保障,统筹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体系化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强高端科研仪器、科技期刊、科学数据等条件建设,强化资源开放共享。

3. 完善协同创新机制

协同创新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仍不够紧密,创新链条各环节之间的衔接不够顺畅,需要通过完善协同创新机制,促进创新主体之间的深度合作和创新链条的高效衔接。

构建开放包容的协同创新体系。科技创新的焦点已经变为打造高效创新体系。特别是前沿科技创新,比拼的不只是技术创新能力,更是生态构建能力、资源汇聚能力和区域协同能力,需要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从开源、开放、协同3个维度,可以理解中国如何以体系化能力赢得竞争优势。开源,是形成科技竞争优势的有效路径;开放,是汇聚全球创新资源的必然选择;协同,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方法。

加强区域创新协同。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强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策源功能,布局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增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新资源集群效应,完善央地联动、区域协同的创新机制。发挥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区域创新高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创新格局。加强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合作,鼓励探索更加灵活的'反向孵化''创新飞地'合作机制,推动创新资源向欠发达地区流动。

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企业面向产业需求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科研攻关,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特别提出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创新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校建设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科技商学院,支持科研院所完善适应科研规律的经费、编制、人事等管理制度,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创新的良好生态。

4. 优化创新环境

良好的创新环境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创新环境仍存在制度不完善、文化不浓厚等问题,需要通过优化创新环境,为创新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科技创新政策设计。科技创新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重要政策工具之一,是营造创新环境、激发创新活力的关键手段,是推动科技革命实现产业变革的关键支撑,是保障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目前,我们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但还存在政策碎片化、前瞻性不够、通达便利性不足、适应性不强等问题,科技创新政策设计还有待加强。政策设计应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预判,加强信息场景应用,加强落地评估,形成政策设计、执行、检查、完善的良性互动,保持政策的适应性和竞争力。

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支持与各国科研人员共同攻克基础前沿科学问题。发挥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作用,扩大科技计划对外开放,建立健全科技资金跨境拨付、境外使用管理制度和科研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机制,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平台向全球科学家开放使用。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对外专业交流合作管理机制。牵头实施并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支持在我国境内设立国际科技组织,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奖项。

表:'十五五'期间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的重点政策建议

政策领域

具体措施

预期效果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和产业技术联盟;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深化企业创新激励机制改革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创新生态

优化创新资源配置

提升各类创新要素效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机制;强化科技基础条件自主保障

实现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优化利用,提高创新投入产出效率

完善协同创新机制

构建开放包容的协同创新体系;加强区域创新协同;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促进创新主体之间的深度合作和创新链条的高效衔接

优化创新环境

完善科技创新政策设计;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为创新活动提供有力支撑,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七、结论与展望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也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阶段。本研究基于'十五五'规划纲要和2025年最新创新数据,系统分析了我国体系化创新能力的理论基础、发展现状、政策框架和国际经验,提出了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的政策建议。

研究表明,'十四五'期间我国创新体系建设成效显著,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2.8%,首次超过OECD国家平均水平,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比提升至17.1%,技术合同成交额达7.57万亿元,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但同时也存在创新资源配置不够优化、协同创新机制不够完善、创新环境不够优越等问题,需要在'十五五'时期重点加以解决。

'十五五'规划纲要将'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作为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统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构建自主完备、开放高效的国家创新体系。这一战略部署为'十五五'时期我国创新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国际经验表明,成功的创新体系建设需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完善协同创新机制,优化创新环境,形成开放包容的创新生态。

展望'十五五'时期,我国应坚持系统观念,从整体上把握创新体系的构成要素和运行机制,促进各创新主体、创新环节、创新要素的有机衔接和协同联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创新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坚持开放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坚持分类施策,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主体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通过这些措施,全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建设科技强国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 国家统计局. 2024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2025-09-29). 

[2] 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6-02-28). 

[3] 新华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2026-03-13). 

[4] 科技部. '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摘要来了. (2026-03-05). 

[5] 李纪珍着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2026-05-06). 

[6] 陈凯华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理论基础与系统分析. (2026-04-22). 

[7] 中国社会科学院区域创新高地引领国家创新体系效能提升. (2026-04-22). 

[8] 任晓刚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2024-05-21). 

[9] 四川省人民政府体系化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2025—2027年). (2025-09-09). 

[10] 徐飞中国建设'三大国际科创中心'的全球经验借鉴. (2026-02-09). 

[11] 邓宏兵李世冉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研究[J].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23, 40(5): 1-8.

[12] 云南省科技厅等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2026-05-05). 

[13] 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十五五'规划. (2026-04-10). 

[14]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度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026-03-30). 

[15]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内蒙古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 (2026-03-30).


"十五五"期间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的系统研究与政策建议
摘要:本研究基于'十五五'规划纲要和2025年最新创新数据,系统分析了我国体系化创新能力的理论基础、发展现状、政策框架和国际经验,提出了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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