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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国家数据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权威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与统计数据,系统研究我国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政策体系。研究表明,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是推动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举措,对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构建了包含基础设施协同、产业协同创新、数据要素市场一体化和数字治理协同四大维度的政策框架,分析了当前区域数字化发展存在的数字鸿沟、产业结构雷同、创新资源错配等问题,提出了差异化的区域政策路径和系统化的实施保障机制。研究发现,通过建立健全区域协同机制、政策保障体系和评估反馈机制,能够有效促进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为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提供有力支撑。
关键词: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政策研究;数字中国;数字经济
当前,数字经济正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根据国家数据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超过50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40%,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然而,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区域间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益凸显。在2024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发布的'中国新型智慧城市评估(SMILE指数)百强县'中,前十名有9席为东部县(市、区),以浙江、江苏、广东三省为主;从上榜数量看,东部占72%,中部占17%,西部仅为11%。这种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象,迫切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政策路径。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进一步指出要'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同时'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2024年5月,国家数据局联合有关部门发布《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数字化协同发展。这些重要论述和政策文件为促进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是指在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指引下,通过建立健全政策协调机制,推动不同区域在数字化发展过程中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其核心要义是遵循数字化发展规律,破解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增强区域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和整体性。深入研究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政策,对于推动数字中国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基于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政策文件和统计数据,系统分析我国区域数字化发展现状与问题,构建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政策框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区域协调发展理论、数字经济学理论和创新系统理论。区域协调发展理论强调不同区域间通过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实现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相对均衡。数字经济学理论揭示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特点,数据一旦产生就会永续存在,可以长期反复使用,没有损耗和折旧,可以无限供给,还能有效突破要素空间局限,直接进入生产部门。创新系统理论强调创新主体、创新资源和创新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协同机制。
这些理论共同构成了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理论基础。数据作为重要的新型生产要素,与资本、劳动和土地等传统生产要素深度融合、交叉影响,深刻改变传统生产要素的流动规律和配置效率,形成新的数字生态从而有效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数字技术创新能力的高低以及数字人才储备的多寡,成为影响区域发展水平的关键因素。
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涉及多个核心概念,需要明确界定其内涵与外延:
数字基础设施:包括5G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是区域数字化发展的物质基础。数字基础设施的均衡布局是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前提条件。
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是指数字技术创新带来的新兴产业,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是指传统产业应用数字技术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两者共同构成数字经济的核心内容。
数字鸿沟:不同区域、群体在掌握和应用数字技术方面存在的差距。数字鸿沟包括接入鸿沟、使用鸿沟和能力鸿沟三个层次。
数字生态:由数字技术、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要素、数字人才、数字治理等相互关联、相互作用构成的复杂系统。良好的数字生态是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
2.3 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机理分析
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通过多种机制相互作用,共同推动区域发展格局优化。其主要机理包括:
要素流动机制:数字技术降低了信息不对称性,促进了人才、资本、技术等创新要素在区域间的合理流动。数字经济的发展引致的数据聚集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区域发展遵循集聚—扩散—平衡的客观动态演化逻辑,数据聚集会在短期内拉大区域间的发展差距,但随着集聚饱和度的提高,数字技术会由发达地区逐渐向欠发达地区辐射。
产业协同机制:数字经济通过产业关联效应,推动区域间产业分工与合作。东部地区凭借技术优势专注于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等高附加值环节,中西部地区则可以发挥成本优势承担生产制造环节,形成区域间产业协同发展格局。
知识溢出机制:数字技术打破了知识传播的地理限制,加速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商业模式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的扩散。通过地区间的合作交流与资源共享机制,引导欠发达地区传统行业与新兴数字技术有机融合,最终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表1: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理论基础与机制
理论类型 | 核心观点 | 政策启示 |
区域协调发展理论 | 强调区域间合理分工、优势互补 | 实施差异化区域政策,促进区域间协同发展 |
数字经济学理论 | 数据是新型生产要素,具有非竞争性 | 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促进数据跨区域流动 |
创新系统理论 | 创新是各主体相互作用的结果 | 构建区域创新生态系统,促进产学研用协同 |
增长极理论 | 经济增长通常首先集中在某些部门 | 培育数字经济增长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
我国区域数字化发展呈现出明显的梯度分布特征,东部地区数字化发展水平显著高于中西部地区。根据国家数据局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持续壮大,2023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估计超过12万亿元,约占GDP比重的10%。然而,从区域分布看,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
在数字基础设施方面,东部地区已经建成较为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5G网络覆盖所有地级市城区、县城城区,而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仍相对滞后。在数字产业领域,东部地区依托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群,形成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北京数字经济增加值由2015年的8719.4亿元提高至2022年的17330.2亿元,占GDP比重由2015年的35.2%提高至2021年的41.6%。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数字产业规模较小,竞争力较弱。
在数字技术应用方面,东部地区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较高,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广泛;而中西部地区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对滞后。特别是中小企业因缺专业人才、缺钱、缺技术等导致'不敢转''不愿转''不会转'的问题较为普遍。
数字鸿沟问题突出。区域间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数字人才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东部地区在数字技术应用、人才培养、产业培育方面具有较强的创新优势,而中西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则相对滞后,影响了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这种数字鸿沟不仅存在于东中西部之间,也存在于城乡之间。截至2023年6月,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60.5%,虽取得显著进展,但仍低于城镇地区。
产业结构雷同与低水平竞争。各地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明显的产业同质化现象,众多地区纷纷追逐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热门领域,缺乏基于区域特色的差异化定位。一些掌握数智技术控制权的平台,可能会通过算法偏见、算法霸权等方式,限制或束缚产业集群内部分地区的发展,造成收益分配的不公。这种产业结构雷同现象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不利于形成区域间优势互补的格局。
创新资源错配与人才短缺。高素质数字人才主要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面临严重的人才短缺问题。发达地区集聚的数智科技资源,对高技能人才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可能加剧区域性人才流动不平衡问题。与此同时,数字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需求之间存在脱节,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创新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数字治理协同不足。各地区在数字政府建设、数据共享开放、数字监管等方面存在标准不一、互不联通的问题,制约了区域数字化协同发展。数字产业集群跨区域发展面临行政壁垒,跨行政区合作机制不健全。在发挥数字空间能够破除地理、行政阻隔的优势的同时,还要谨防产业集群中的企业利用市场和技术优势尤其是共享平台的控制权进行垄断。
区域数字化发展不平衡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是基础原因。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具备更强的财力投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技术研发。2021年,我国已经形成了十九个城市群,包含了全国75%的城市,涵养着约11.89亿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4.19%;并且创造了约102.4万亿的GDP,占全国比重的89.54%。这些城市群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
其次,产业基础与结构差异是重要因素。东部地区制造业和服务业发达,对数字化转型需求强烈;而中西部地区传统产业比重较高,数字化转型动力不足。长三角地区有着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有着丰富人才储备和科研机构,为长三角地区的数字化转型、弥合数字鸿沟提供了要素保障。
第三,政策与制度环境差异也影响了区域数字化发展。东部地区在数字经济治理、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字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良好的数字生态。而中西部地区在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上相对滞后。
表2:我国区域数字化发展现状与问题比较
区域 | 优势 | 劣势 | 代表性产业集群 |
东部地区 | 数字基础设施完善、人才集聚、创新能力强 | 成本压力大、资源环境约束增强 | 长三角数字产业集群、京津冀数字经济圈 |
中部地区 | 土地和能源资源丰富、成本优势明显 | 数字基础设施相对滞后、高端人才缺乏 | 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 |
西部地区 | 政策支持力度大、发展空间广阔 | 产业基础薄弱、数字技术应用水平低 |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关中平原城市群 |
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政策框架的总体思路是: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数字中国建设为统领,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为核心,以数字技术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新机制。这一政策框架旨在解决区域数字化发展不平衡问题,增强区域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和整体性。
政策框架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系统谋划,将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纳入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二是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制定差异化政策;三是坚持市场主导,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四是坚持协同联动,加强区域间合作。
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政策目标应形成多层次体系:
总体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数字中国建设相适应的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新机制,区域间数字鸿沟显著缩小,数字基础设施实现均衡布局,数据要素跨区域流动顺畅,数字产业集群形成优势互补格局。
具体目标包括:一是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5G网络覆盖所有城乡,建成全国一体化算力网;二是区域数字产业分工更加合理,形成若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三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要素市场;四是数字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区域协同机制:建立国家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协调机制,统筹推进重大区域数字化项目布局和政策协调。推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城市群率先开展数字化协同发展试点示范。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群应围绕算力枢纽节点布局、数据基础设施融合互通、数字技术联合攻关、数据要素市场生态构建、数字产业集群联动发展、数字政府服务一体协同、数据安全联防联控等领域,率先加快一体化合作探索。
利益平衡机制:探索建立区域数字化发展利益补偿机制,对为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作出贡献的地区给予合理补偿。建立区域数字化发展基金,支持欠发达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技术应用。
评估督导机制:建立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指数,定期评估各地区数字化发展水平和协同程度。将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成效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政策落实的督导检查。
针对不同区域的发展特点,设计差异化的政策路径:
东部地区: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能力,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强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能力,加强政府、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营造浓厚的科研创新氛围,加快推动前沿数字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中西部地区:加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引导数据中心向西部资源丰富地区聚集,夯实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基础支撑。中西部地区可考虑立足低成本优势和资源禀赋条件,建设超大数据处理中心,以此带动中西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同时降低东部地区的数据处理成本,实现东中西部数字基础设施的协同发展。
东北地区: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培育新兴产业集qun。依托产业互联网平台,破除跨地区经营行政壁垒,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
数字基础设施是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物质基础。应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完善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布局。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推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带动中西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水平整体提升,形成按需配置、自由流通、有效共享的高效算力市场。
在具体政策工具上,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对中西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倾斜支持;二是创新投融资机制,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三是完善用地用电等配套政策,降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成本。
特别是要统筹全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欠发达地区信息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和全国布局普惠均衡。做到'软''硬'兼顾,既做好'硬件',又提升'软件',同时还需充分考虑区域数字基础设施更新成本,避免因数字基础设施的过度供给造成资源浪费。
数字产业协同创新是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核心动力。应结合各区域产业基础和创新优势,构建区域数字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新兴产业集qun。
在政策工具上,一是实施区域数字技术创新计划,设立区域数字技术联合攻关专项;二是建设区域数字产业协同发展示范区,探索区域数字产业协同发展新模式;三是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支持跨区域创新创业。
特别是要加快中西部地区虚拟园区和跨区域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通过数字技术实现上下游产业链的有机联动和发展要素的合理配置,推动产业合理有序转移。培育与引导在数字产业集群中具备生态主导力的枢纽型企业作为'链主',并支持'链主'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市场信息、关键技术、高端人才等各类优质资源互联互通与开放共享。
数据要素市场一体化是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应加快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促进数据要素跨区域流动。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市场,破除数据壁垒,促进数据共享开放。
在政策工具上,一是制定数据要素市场规则,明确数据权属、流通、交易等制度规范;二是建设数据交易平台,形成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体系;三是建立数据安全管理体系,保障数据安全可控流动。
特别是要尽快出台解决数据要素定价、数据要素确权、可交易品种等关键问题的法律依据,为数据要素交易扫清法律障碍;尽快建立标准统一、规则明确的全国性或区域性数据交易平台,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数据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数字治理协同是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应加强区域数字治理协同,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标准统一、业务协同。建立区域数字监管协同机制,共同应对数字技术带来的风险和挑战。
在政策工具上,一是制定区域数字政府建设标准,推动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二是建立区域数字监管协同平台,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三是构建区域数字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共同维护区域数字安全。
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数字产业集群的反垄断立法以及常态化监管制度,加强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治理力度。完善以'链主'为主导的产业链治理机制,围绕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利润率等价值创造目标,制定和执行奖惩、交易、准入、退出等规则。
表3: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重点领域与政策工具
重点领域 | 主要政策工具 | 预期效果 |
数字基础设施协同 | 财政投入、PPP模式、配套政策支持 | 实现区域数字基础设施均衡布局 |
数字产业协同创新 | 技术创新计划、产业示范区、创新创业服务 | 形成区域数字产业优势互补格局 |
数据要素市场一体化 | 市场规则制定、交易平台建设、安全管理体系 | 促进数据要素跨区域高效流动 |
数字治理协同优化 | 标准规范制定、协同平台建设、风险防控体系 | 提升区域数字治理协同效能 |
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政策的实施应遵循分阶段、渐进式的路径,明确各阶段的重点任务和目标。
近期(2026-2028年):重点完善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制定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专项规划,明确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成熟城市群开展区域数字化协同发展试点示范,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东中西部数字化协作,在产业合作、技术协作、人员互动等方面加强东西部协作。
中期(2029-2031年):全面推进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区域间数字基础设施差距显著缩小,数据要素跨区域流动更加顺畅。将试点示范经验向全国推广,形成一批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典型案例。基本建立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远期(2032-2035年):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区域间数字鸿沟显著缩小。建成与数字中国建设相适应的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体系。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成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
组织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国家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区域间政策协调。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各地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区域数字化发展专项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区域数字化建设。完善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人才保障机制:加强数字人才培养和引进,建设区域数字人才高地。实施数字人才培育计划,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完善人才激励政策,促进人才跨区域合理流动。
建立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定期评估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构建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指数,包括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创新能力和数字治理等维度。
建立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和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优化政策措施。鼓励地方开展政策创新试点,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在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中的作用。建立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本研究基于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政策文件和统计数据,系统研究了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政策,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第一,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是推动数字中国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深入推进区域数字化协同发展,有利于推动数字经济的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数字中国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第二,我国区域数字化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东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显著高于中西部地区。在2024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发布的'中国新型智慧城市评估(SMILE指数)百强县'中,东部占72%,中部占17%,西部仅为11%。这种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象,迫切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政策路径。
第三,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需要构建系统完善的政策框架。包括数字基础设施协同、数字产业协同创新、数据要素市场一体化和数字治理协同四个重点领域,需要设计差异化的政策工具和实施路径。
第四,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实施保障机制。包括组织保障、资金保障、人才保障和评估调整机制等,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基于研究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是完善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顶层设计。将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纳入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制定专项规划,明确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二是构建差异化区域政策体系。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东部地区要发挥创新引领作用,中西部地区要加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东北地区要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
三是建立健全区域协同机制。推动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在数字技术、数字产业、数字人才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数字化发展新格局。
四是强化政策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强数字人才培养和引进,为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需要持续深入研究。未来研究可重点关注以下方向:
一是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如何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同机制。
二是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与共同富裕的关系研究,如何通过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三是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国际比较研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为我国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提供参考。
四是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的评估体系研究,如何科学评估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水平和政策效果。
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区域数字化协调发展也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未来,应准确把握数字化转型内在逻辑,深化理论研究,加强政策配套和要素支撑,加快推进区域数字化协同发展,构建新时代的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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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网. 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R]. 2022.
8.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数字经济赋能区域协调发展[R]. 2023.
注:本文数据均来自国家权威部门公开信息,具体实施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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